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已试点一周年,截至7月25日,全国累计“跨省”办理婚姻登记62749对,当事人无须“为爱奔波”。
据了解,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包括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内地居民离婚登记两个事项。根据国务院相关批复,民政部在辽宁省、山东省等地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省、河南省等地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期限为两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跨省通办”试点主要解决长期外出工作、学习、生活的群众回户籍地办理婚姻登记不便的问题。根据试点内容,在试点地区,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记者 王琪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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