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邮政管理局网站2月15日消息,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心关爱快递小哥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保障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促进快递业持续健康发展,上海局联合市交通委、市发改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制定印发《关于做好本市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实施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邮政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在充分了解快递员群体诉求和听取相关委办局意见的基础上,结合上海邮政快递业实际制定。
《实施方案》提出,到“十四五”末,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实现“四有”“四更”工作目标,快递员群体的职业的自我认同和社会认同持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确保上海快递员权益保障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为全国快递员权益保障工作提供上海样板。
《实施方案》明确,加强党群保障支撑体系建设、形成合理收益分配机制、保障快递员合理劳动报酬、提高快递员社会保险水平、优化安全生产作业环境、落实快递企业主体责任、规范企业加盟和用工管理、加强网络稳定运行监管、完善职业发展保障体系等九项主要任务,并细化了工作举措,明确了部门责任。
《实施意见》突出发挥党工团、快递协会组织在快递员群体权益保障中的积极作用。重点通过保证末端投递基本支出,引导总部企业加大派费直达比例,加大处置欠薪力度等措施保障快递员合理劳动报酬。注重探索建立更灵活便捷的社保经办模式,提高快递员社会保险水平。强调通过完善投诉甄别处置机制,推进基层网点“会、站、家”一体化建设等方式优化安全生产作业环境。还强调要通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素质培训,畅通参政议政渠道,推进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等评选表彰活动不断完善职业发展保障体系。
下一步,上海局将强化协同配合和政策衔接,细化任务措施,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工作落实落地,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快递员群体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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