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增6种疾病定义、价格或下降 重疾险迎重大变革
来源:上海证券报
重疾险迎来重大变革。在银保监会指导下,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下称“保险业协会”)和中国医师协会(下称“医师协会”)合作修订形成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下称“新规范”),中国精算师协会(下称精算师协会)修订形成了《中国人身保险业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2020)》(下称“2020版重疾表”),于昨日正式发布。
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副主任贾飙表示,重疾险是我国保险业一类重要的险种,疾病定义是否科学合理是重疾险产品保障责任的核心。随着医学临床诊断标准和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革新,疾病谱及重疾发生率发生较大的变化,现行重疾定义中的部分内容和现有重疾表已不能满足当前行业发展和消费者的需求。
数据显示,从2007年至2018年,有近2亿人购买过重疾险,有180万人次获得了超过1000亿元重疾赔付。这意味着,这一变革将影响上亿保险消费者。
相对于旧规范,新规范对保障范围进行了扩展。基于重大疾病评估模型,量化评估重大程度,并结合疾病定义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将原有25种重疾定义完善扩展为28种重度疾病和3种轻度疾病。
市场此前有传闻,新规范将剔除甲状腺癌。保险业协会相关负责人答记者问时表示,此次修订没有剔除甲状腺癌,而是根据疾病严重程度对其进行了分级,并按照轻重程度进行分级赔付。此前不予赔付的部分早期恶性肿瘤,本次依据上述分级原则,纳入了“恶性肿瘤——轻度”范畴,包括黑色素瘤以外的未发生淋巴结和远处转移的皮肤恶性肿瘤、TNM分期为T1N0M0的前列腺癌等疾病。
重疾表是重疾险产品定价的重要参考和准备金评估的基础依据。近年来,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我国疾病谱及重疾发生率已发生较大变化。目前,行业重疾险存量业务巨大,增量业务发展迅猛,若重疾发生率的变化不能及时在重疾表中得以体现,很可能产生准备金无法覆盖的系统性风险。
2020版重疾表首次编制了2020版定义规范下的粤港澳大湾区病种合计经验发生率专属参考表,首次编制了2020版定义规范下的恶性肿瘤——重度、较重急性心肌梗死、严重脑中风后遗症特定疾病经验发生率表,首次编制了2020版定义规范下的两种老年人代表性病种发生率参考表,对保险产品的创新和供给具有重要意义。
精算师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影响重疾险产品价格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包括保障责任、利率、费用率、重疾发生率等,不同产品对各种因素的敏感性不同。本次重疾表修订会影响未来新产品的重疾发生率,对于主流重疾险产品,在相同保障责任的前提下,重疾险产品价格会略有下降;对于定期重疾险产品,部分年龄段的产品价格会明显下降。总体上看,重疾表修订使重疾险产品价格更加科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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