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美国政府发布了针对301调查的加征关税的商品清单,将对中国出口美国的1333项共500亿美元的商品加征25%的关税。
时代周报记者 姚佳莹 发自北京 从特朗普以备忘录形式公布对中国301调查结果开始,中美贸易战在过去一周持续升级,4月4日,美国政府发布了针对301调查的加征关税的商品清单,将对中国出口美国的1333项共500亿美元的商品加征25%的关税;同日,中国作出反击,表示对原产于美国的大豆、汽车、化工品等14类106项商品加征25%的关税。
4月5日,美国总统特朗普发布声明,称“鉴于中国的不公平报复”,美国将考虑是否需再对1000亿美元的中国产品加征关税。尽管相关关税措施尚未落地,但这场贸易战已硝烟弥漫。
“美国采取什么手段应付中国,从历史上看不外乎两种,一是遏制,一是接触,早期是遏制,过去几十年均以接触为主,而现在特朗普又回到遏制状态,抡起大棒一阵乱打,做法太简单粗暴了。这其实也反映了美国国内贸易自由主义和保护主义此消彼长的变化”,曾于商务部条约法律司任职18年、主要负责涉及中国的WTO争端解决案件处理、现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国华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
贸易战何去何从?WTO体制受何影响?中国如何自处?时代周报记者就以上问题专访了杨国华。
改革开放后的首次真正遏制
时代周报:在过去一周,一方面美方持续加码,另一方面白宫国家经济委员会主任库德洛表示,美国与中国之间并无“贸易战”,希望今后几个月能与中国进行协商,您怎么看?
杨国华:如果以改革开放40年为范围的话,中美贸易冲突在20世纪80-90年代有两次,2002年有一次,那时候是相互威胁,但这次美国首次真正遏制中国,同时中国也第一次开始限制美国,这是第一场真正意义的中美贸易战,且正在升级。
中方决定加征25%关税的原产于美国的大豆、汽车、化工品等领域的商品,均是大宗进口产品,进口量比较大,且与特朗普选举利益相关,能产生更大影响。但贸易战一旦落地,双方均将受害。特别是大豆,存在如榨油,豆制品等一系列产业链,虽然限制了美国一些生产商和出口商,但同时也损害了国内的制造商、贸易商和消费者,整条生产链条被打断了。
时代周报:4月4日,中国就美国对华301调查项下征税,建议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下提起磋商请求,正式启动WTO争端解决程序。就您之前处理中国的WTO争端案件实务经验,接下来可能会如何发展?
杨国华:首先,301报告的调查结果,我认为都不是事实。例如强制技术转让,中国没有任何法律或文件提到,中外合资时必须把技术转让给中方,调查报告里提到不少地方政府或者合资的另一方有强制性的要求,其实没有具体证据也没有效力。美国不顾WTO规则进行调查,既违反SAA(Statement of Administrative Action),也违反WTO规则,其次,征税虽然还未实施,但是可以作为很强的证据来证明将采取的措施是违反WTO规则的。
目前针对301调查,中国已在WTO起诉美国,案件编号为DS 543,主要提到两点,美国准备采取的措施一是违反最惠国待遇,二是违反约束关税的义务。WTO接下来将按流程审理案件,磋商,专家组裁决,上诉机构裁决,最后执行。
“301”法律本身和后续措施都破坏WTO规则 时代周报:301调查是美国针对其他国家不合理、不公平、歧视性的贸易做法而采取的反制措施,因成形于美国《1974年贸易法》第301节而得名,301调查与美国其他依据美国国内贸易法发起的贸易调查有何不同?您曾表示301调查并不符合WTO规则,具体体现在?
杨国华:301调查主要是关于知识产权和开放市场的,如果美国认为其他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不足,市场不够开放,就可以根据“301”这一国内法发起调查,要求其打开市场,保护知识产权。
1999年,欧盟在WTO起诉301法律本身不符合WTO规则,案件编号DS 152,WTO作出裁决,认为法律本身不符合WTO规则。但1994年成立WTO时,美国为加入WTO,通过国内法“乌拉圭回合协定法”,总统承诺按照WTO的体制机制解决问题。在此基础上,针对“301”有一个行政行动声明(SAA),提出301调查将按照WTO的规则进行,并遵守WTO的裁决,因此由于SAA的存在,WTO当时裁决“301”未违反WTO的规则,但反复强调,一旦不遵守SAA,那就不能保证裁决美国不违反WTO规则,这是第一点。
其次,一般我们研究WTO的人谈到“违反WTO的规则”其实有两层含义:一是法律本身是违法的,即使还未采取行动;二是如果根据调查结果实施限制措施,这个措施是更加明显违反WTO规则的,即包含法律本身和措施两个层面。
时代周报:目前美国的做法,包括从发动301调查到后续一系列针对调查结果的措施,将对WTO体制造成什么影响?
杨国华:将对WTO的体制造成重大破坏,法律上这一问题也是我最担心的。打贸易战就好比两个人在街上打架,罔顾警察局和法院,无视法律意味着社会失去秩序。WTO规定任何国家不能单方面采取措施,不得随意提高关税,美国单方面的行为对WTO是很大的损害。以后类似情况发生时,WTO的公信力可能极大缩减。
但同时还有个现象很费解,美国一方面根据“232”和“301”采取措施,破坏WTO公信力,另一方面,又利用WTO规则起诉中国知识产权,特别是强制技术转移的问题,这让人很困惑,从美国角度看,一边打碎警察局,一边向警察局报案的做法很矛盾。
美方政策个人色彩浓厚
时代周报:美国目前采取的措施是否有其必然性?中国将如何应对?
杨国华:我不认为目前的美国贸易政策具有客观性或必然性,面对同样的中美经贸与WTO问题,如果换一个总统或者贸易代表,可能采取加强对话和加强多边的方式解决。
特朗普不是贸易领域的专家,其做法只是围绕利益,美国国内一直存在保护主义和自由主义此消彼长的态势,特朗普采取的退出TPP,重谈NAFTA,阻挠WTO,对中国采取的301调查等,都是典型的保护主义抬头的趋势。
贸易代表莱特希泽30年前曾在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任职过,他认为WTO成立后形成的体制对美国管制太多。我们对他的讲话进行了研究,发现他的思维处于WTO成立前的状态,WTO的前身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只裁决案件,那时未设上诉机构,也没有强制执行,一般是案件裁决后当事两国再谈,最终结果往往取决于实力大小,谁的力量大谁就获胜。但他的观点在美国并非主流,在贸易法界,他被戏称为“黑暗王子”。
与他相对的有例如James Bacchus 。James是WTO首批“大法官”,在WTO任职前,曾是美国国会众议院议员,20世纪80年代还曾在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担任高级职务。James主张自由贸易,他曾表示,从近期美国的民调看,2/3的美国人反对特朗普贸易政策,但是少数支持者拥有更大影响力,因为他们所从事的产业分布在对选举有较大影响的州,并且这些产业协会的政治影响力远远大于作为个体的、分散的消费者。
对于中国来说,应考虑更加开放市场,并且在多边贸易规则制订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中国更加开放和积极,不仅能够解决中美经贸问题,而且有利于WTO摆脱困境。
【财富中国网-www.caifcn.com】 免责声明: 本网站资讯内容,均来源于合作媒体和企业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读者参考。 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